焦点报道:2023年我省72所高职院校实施单独考试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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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印发,明确规定,我省2023年高职单招采取统考计划和对口计划分开编列的方式进行,实施高职单招院校共计72所,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退役士兵招生录取免试文化素质考试。
鼓励国家“双高”、示范(骨干)等院校扩大招生规模,重点安排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由院校自主申报,河北省教育厅统筹下达,申报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本校2022年度专科(高职)招生总计划的70%,其中师范类、医药卫生类、艺术类等院校自行确定申报比例,并要逐步缩减临床医学类(护理、医技类专业除外)、师范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除外)专业的招生计划。鼓励有条件的院校进一步扩大分类考试招考规模,自主确定高职单招专业,及时淘汰或更新升级已经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从严控制限制淘汰类产业对应专业、办学“过热”专业、国控类专业招生规模。
明年高职单招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总分为75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300分,职业技能考试满分450分。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使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或经省招委会批准的少数优质高职院校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由省招委会结合河北省实际统筹组织实施,可采取省级统考、多校联考方式组织实施。
高职单招录取,在省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组织实施,考生先行参加考试,成绩公布后再行填报志愿;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应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免试范围为: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生录取免予文化素质考试,但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