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加快高质量发展】河北: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应享尽享

冀时客户端报道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公告明确,自2023年起,允许企业在7月份预缴申报时就上半年发生的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我省为企业精准推送政策,全流程辅导服务,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应享尽享。

在税务网格员在线辅导下,唐山松下产业机器有限公司申报享受了今年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1729万元,经初步测算,这将减免企业所得税259万元。而在之前,这项减免优惠要到每年10月开始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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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松下产业机器有限公司 白国伟:

新政策允许我们在七月份就可以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这样呢我们可以更早地享受政策红利。可以更早地利用这些资金来采购研发设备。同时可以采购更多的研发用的材料,尽早地促成商品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出台后,我省税务部门第一时间通过河北省电子税务局向全省研发和科技企业"一对一"精准推送。依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推进台账和重点培育企业清册、研发政策清册、辅导服务清册"一账三册",对企业实行"立项-核算-归集-享受"全流程精细辅导,持续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应享尽享。

税务部门的精准服务,让很多企业在政策推出当月就享受到了优惠。

河北森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高飞:

由于时间比较紧没有做好辅助账,计划等到10月份再享受。好在税务干部不但为我们提供了政策相关的资料和表格,还辅导我们建好了辅助账。通过7月份预缴申报享受到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我们企业可以 提前减免280万的所得税,大大减轻了我们的资金负担。

据了解,按照最新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7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能够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以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处长 单伟力:

此次新政策的出台意味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在原有10月份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两个享受时点的基础上,再新增一个享受时点,将企业享受优惠的时点再提前三个月,帮助创新型企业及时缓解资金压力,激发企业研发创新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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