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新资讯:我省出台18项措施为科研人员助力

日前,省科技厅印发《关于服务科研人员激发创新活力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聚焦科研人员现实需求,制定18项措施,通过更好地服务科研人员,使其充分释放创新潜力、激发创新活力、提升创新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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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四唯” 为科研人员减负

《若干措施》提出,要开展“四唯”清理行动,实施科技活动分类评价, 清理涉及“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简单量化的做法,清理将人才“帽子”作为申报科研项目、评优评奖等的限制性条件。同时,开展转化促进行动,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和权益分享机制。以技术转移机构为建设突破口,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深化改革 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根据《若干措施》,我省将建立源头创新导向的科研投入支持机制。引导基础研究多元投入,共同出资设立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企业用于资助基础研究的支出,按规定享受税前扣除及加计扣除政策。

我省赋予省实验室科研项目自主立项权,按“一室一策”原则,建立适宜的评价奖励机制。经确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在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等方面给予扶持,享受相关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等政策。

同时,《若干措施》扩大了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范围,在省自然科学基金人才类项目和省级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中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

此外,我省还将开展首席科学家支持方式试点。实施基础研究“攀登计划”,持续支持一批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遴选首席科学家,赋予其充分的自主决定权,给予持续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

加大支持 释放科研人员创新潜力

《若干措施》提出,将逐步提升45岁以下青年人才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量占比。对申报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进入会议评审阶段未获立项的,分别给予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建立青年后备战略人才稳定支持的机制,启动“燕赵青年科学家支持”试点工作。

根据《若干措施》,我省将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联合高校院所等构建概念验证中心,搭建概念验证服务平台,建立概念验证项目陪跑队伍,打通基础研发成果向应用转化的渠道。同时,建设“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征集对接服务平台”“河北省科技报告服务系统”,增强精准对接高效服务功能,强化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支撑。

此外,在财政科研项目实施中,正常履行项目验收、终止、撤销等程序,经费使用管理合规,出现符合设定条件的任一情况,根据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原则,经审核后,不纳入失信记录。

关键词: 基础研究 科技成果 自然科学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