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力打造完整社区 建群众满意的幸福家园
(资料图片)
近日,住建部、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市(区)应选取3至5个社区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试点时间自2022年10月开始,为期两年。《通知》提出,试点社区应规划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幼儿园、托儿所、老年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还将配建食堂、家政服务网点等便民商业服务设施。
根据今年1月住建部发布的《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南》,完整社区指的是在居民适宜步行范围内有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健全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完备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充足的公共活动空间、全覆盖的物业管理和健全的社区管理机制,且居民归属感、认同感较强的居住社区。《通知》强调“两个聚焦“(聚焦群众关切的“一老一幼”设施建设,聚焦为民、便民、安民服务),打造一批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样板。明确了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生活环境、推进智能化服务、健全社区治理机制等四项任务,确保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落实。
比如,在服务设施方面,强调“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60%以上建筑面积用于居民活动”,要求配建便利店、菜店、食堂等便民商业服务设施,还提出统筹若干个完整社区构建活力街区,配建中小学、养老院、社区医院等设施;又如,在打造宜居生活环境方面,要求建设公共活动场地和公共绿地,推进社区适老化、适儿化改造,等等,将上述契合人民群众期待的任务逐步落实到位,社区生活环境必将不断优化,老年友好型社区、儿童友好型社区必将越来越多,定能让广大居民享受到更优质、更便捷、更舒心的社区服务。
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建设完整社区,要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发扬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通知》提出“引导居民全程参与完整社区建设”“对于涉及社区规模调整优化、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改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配置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这些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在接下来的试点工作中,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畅通群众参与渠道,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让民意民智成为完整社区建设的“源头活水”,推动试点工作高效顺利开展,打造群众满意的幸福家园。
这方面,一些地方已进行了积极探索。如《人民日报》海外版最近刊文点赞北京市石景山区的社区治理经验:通过多年不懈的努力,石景山区在154个社区组建起“老街坊”社区议事厅,成立了208个“老街坊”楼委会,常年参与志愿服务的“老街坊”志愿者达9.96万名,“老街坊”治安队、劝导队、应急小分队实现了社区全覆盖,有效促进了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升。该区还通过搭建区—街—社区三级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创新议事协商机制,持续深化“老街坊”品牌内涵,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机制。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期待各地坚持党建统领,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因地制宜探索建设方法、创新建设模式、完善建设标准,以点带面提升完整社区覆盖率,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