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一”前所购电动自行车11月1日起将停止号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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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提醒全省电动自行车车主,按照《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2022年5月1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期将于2022年10月31日结束。自2022年11月1日起,该条例实施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将停止登记注册和号牌发放,同日起我省公安交管部门将对未登记注册和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检查处罚。

关键词: 电动自行车 进行检查 河北省公安厅